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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饶府字[2006]94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3210  更新时间:2010/8/27 8:56: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全面开拓我市农村市场,搞活农村商品流通,确保农村消费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内贸办《关于江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开拓农村市场、搞活农村流通、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充分发挥供销社和农村“龙头”企业在农村流通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为扩大内需、促进我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建立和发展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政策为手段,以效益为中心,强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上的优势,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联合社会各方力量,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促进我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根据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需要,在市、县、乡、村四级着力加强流通基础网点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贯通,上联市场,下联农户,多类型、多层次、配置合理,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做到日用消费品销售超市化,农资供应配送化,农副产品购销专业化,废旧物资回收标准化,大力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
  三、工作重点
  市本级重点是建设好两大规模市场。在上饶城区新火车站规划区内投资5000万元以上,建设一个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投资4000万元建设一个集集中交易与加工为一体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发挥中心辐射带动功能。县(市、区)是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四大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一)加快农副产品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农副产品专业协作经营,加强农副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由供销社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提出网络建设规划和可行性方案。经济欠发达的偏远乡镇可从建设初级集贸市场起步,激活农副产品市场交易;经济相对发达,人口较集中的乡镇着力建设综合市场,促进区域农产品流通;在边界重点集镇建设边贸市场,发挥四省交界的特殊地理区位优势,拓展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县城以建设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为重点,突出特色农产品发展,形成规模,创立品牌。各县(市、区)要新建1-2个较大型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大力培育“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连锁超市”等农产品物流,努力解决我市农副产品销售难问题,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二)加速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对已有的农资经营网点进行改造,逐步建设和完善农资仓储设施,积极开展农资连锁经营业务。在县城建立农资连锁经营总店,在中心乡镇建立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和农资超市,在村级发展农资连锁直营店、加盟店。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实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价格的经营策略,力争做到县城有1个配送总店,每个乡镇有1-2个连锁直营店,每个行政村有1个连锁店或加盟连锁店。连锁直营店、连锁店和加盟店要按照商务部制定的“农家店”标准建设,并配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配送总店、连锁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都应有相应配套的庄稼医院和科技资料,以形成较为完整、规范的连锁经营体系,实现区域农资连锁经营格局。同时,通过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建立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以发展县域连锁超市、配送中心和乡村小超市为重点,实施“小超市、大连锁”、“小网点、大网络”发展战略。以县级供销社或具有一定实力的流通企业为主,开办连锁超市或依托大型连锁超市建立配送中心。各县(市、区)要通过自办、联办或合作引进等方式在县(市、区)行政区所在地开发1-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超市,以此为依托,改造或新建1个配送中心,培育连锁龙头企业。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要求,以各地商贸流通企业为主导,以网点、网络为基础,采取吸收农村小型企业、个体商户加盟等方式,整合乡村资源,改造“代销店”、“夫妻店”,加速连锁“农家店”建设,并在人口较为集中的自然村设立加盟连锁店。乡级和村级连锁店应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标准进行规范建设。连锁农家店要逐步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店名标识、统一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承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创新消费形式和消费内容。
  (四)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良好型社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要把重点放在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点建设和统一规范管理上,充分发挥供销社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管理职能,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健全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发挥其经营优势,提高可再生利用资源的综合加工能力,实现“买废-卖废-加工”三位一体,并向深加工转变。各县(市、区)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在行政区所在地,逐步规范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在乡镇和较大的行政村以及工矿区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点,并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上下联动,努力形成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的产业链条,为促进乡村文明、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实施步骤
  按照“县级统领、市场运作、重点突破、城乡连锁”的工作思路,本着从最具备条件地方抓起,从最具购买力乡村突破,从最畅销的产品着手的原则,把我市被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县的九个县(市)作为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具体工作由试点县(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具体实施步骤:
  2006年为体系基础建设阶段,重点是抓好试点县(市)以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主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县(市)在2006年末完成体系建设目标任务50%。
  2007年为推进阶段。在全市12个县(市、区)全面推进农村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总目标任务的50%。
  2008-2009年为攻坚阶段。每年以增长15%的速度展开体系建设,到2009年末完成总目标任务的90%。
  2010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到2010年末,全市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五、政策措施
  1、坚持内引外联,广纳社会各方资金参与“四大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应打破区域界限,优先选择具有实力和连锁配送经营管理经验的优势企业作为实施主体,鼓励支持其做大做强,为促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作出贡献。
  2、根据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3、企业在试点地区新办的独立核算属“四大服务体系”内容的经营实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税赋优惠政策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赋。
  4、示范企业采用加盟方式对其进行改造的,变更证照时,只收取变更证照工本费。
  5、支持示范企业扩大经营范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支持日用消费品连锁超市、加盟超市等示范企业经营药品,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邮政、电信等部门要支持“四大服务体系”示范企业代理、代售电话卡、邮票、信封、明信片等电信业务。鼓励邮政物流连锁经营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6、示范企业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由示范企业或各县(市、区)供销社统一向市农业部门办理“绿色通道”证件。
  六、工作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上饶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市供销社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做好全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做好统筹、指导、协调、服务、督查等各项工作。
  2、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认真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形成合力,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共同推进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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