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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丢货 市民填单不规范赔偿少一半 | |
作者:wang 文章来源:江西鄱阳湖现代物流园 点击数328 更新时间:2012/5/3 9:06:51 文章录入:wang 责任编辑:wa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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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张女士通过三桥南路一家物流公司往深圳发送了一批价值万元的贵州某品牌白酒,可对方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货物。她向物流公司进行询问,却被告知货物已经丢失,到底是在哪个环节上丢失,物流公司一直都说不清楚。 “我在托运货物时对货物进行了1万元的保价,并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交了20元的保价费,现在货物丢了,物流公司理应赔付货款1万元。可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张女士说。 在张女士向记者出示的物流公司货运单上,写明了货物的发往地深圳,在保险费一栏写着保险金额1万元,而保险费一栏与货运费则连笔写通,写着710元,而合计费用栏以及货物体积、重量、件数等信息栏均是空白,填票人为姚某。 物流公司负责人姜先生并不否认货物丢失一事。他解释说,这张货运单填写不符合规定,上面只写了货物价值1万元,但是未注明她交纳了20元的保价费,现在出了问题,公司只认这张货运单。而这张货运单只能表明她发了这批货物,但公司无法确认她到底是否进行货物保价,针对没有保价的货物,物流公司都是按运价的两倍进行赔偿。 姜先生解释,出现这种不规范的货运单是双方的责任,客户应该在拿到单子时,就认真检查货运单填写的是不是准确。造成这样的结果,双方都有责任。但毕竟张女士是公司的老客户,双方一直合作不错,因此姜先生表示愿意负责一半,即补偿张女士5000元钱。 对此,记者咨询了贵阳市消费者协会的相关人士。 相关人士提醒,在托运货物时,要仔细阅读所填货运单上的有关条款,如认为货运单上条款不够明确,可共同协商补充条款或签订相关协议;同时,认真填写货运单据,并妥善保管。他还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对货物进行保价。 不过,律师肖先生却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说,按照张女士的描述,可认定填单不规范造成了法律后果,其责任不在消费者自身,因为消费者并不参与填单行为,因此在货物是否保价的问题上应该“举证倒置”,即一旦打起官司来,应该由被告方进行举证,既然连笔造成了问题无法判定,那么相应的法律后果按法理就应该由相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填单人履行的是职务行为,当然单位也要负责相应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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