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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实施办法即将出台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245 更新时间:2010/1/22 9:59:3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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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四方物流平台”达成交易,最高给予50%的地方税补贴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安排3000万元现代物流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以第四方物流市场为平台的海港、空港物流企业发展。这些政策直接面向企业,以促使政府、企业、市场互相联动,合力促进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建设取得新突破。 近年来,我市大力构建以港口物流为龙头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现代物流业在我市产业发展战略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已经成为宁波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物流业增加值预计超过400亿元,占服务业比重超过25%。 “宁波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在于物流节点与产业基地建设、物流市场主体培育,以及物流新技术应用与信息化水平提升等。”市交通局副局长汪月娥介绍,随着北仑集装箱中心站、梅山保税港物流园区、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枢纽港、空港保税物流园区等基地的建设和运营,物流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成为首要任务。 第四方物流以网上物流全程交易为主要特征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通过与港口、场站、监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实现了国内物流与国际物流的对接,可以提供一体化服务,最大程度整合区域物流资源加强集聚。 据悉,即将出台的《宁波市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实施办法》将重点扶持“四方面市场主体”:一是支持参与第四方物流市场交易的核心会员企业,设立500万元奖励资金,根据交易业绩,对其进行公开表彰奖励,同时按照会员网上交易产生的地方税费额,给予最高为50%的补贴;二是支持第四方物流市场运营主体,安排500万元用于考核资助,促使其完善功能、提升服务与拓展市场;三是支持参与第四方物流市场的金融服务机构,设立1000万元资金,用于为参与第四方物流市场平台交易的中小企业增加贷款授信额度;四是支持参与第四方物流市场的航空物流企业,设立1000万元资金,以培育和引进航空货运物流企业。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专门扶持海铁联运经营主体的《关于加快宁波港海铁联运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对省内外新开通至宁波港到发的海铁联运“五定”班列或直达专列,3年内按照该班列或专列在宁波港站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省内每标准箱300元,省外每标准箱500元。(宁波日报记者包凌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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