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物流业税收从2009年的792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028万元,增幅达156%,成为该市一个新的税收增收亮点。 据了解,永康市地税局为了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借鉴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将零散车辆纳入管理,规定个体货运车辆必须挂靠运输公司或联合车队统一办理运费结算,由交通运管部门代征定额税。同时,鼓励现有货运企业、个体业户联营或以带车入股的方式新办物流公司,有关部门从验资评估、机构运行等方面加强监督和服务,引导企业逐步达到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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