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和促进抚州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和推动口岸和物流管理工作,2012年2月,抚州市政府正式批准设立抚州市口岸和物流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抚州市口岸办”)。 口岸工作是对外开放的基础性工作,抚州市此次机构编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增强了口岸和物流管理功能,成立抚州市口岸办,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口岸工作的具体体现,更是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 抚州市口岸办的成立是我省继九江市、赣州市之后独立设立口岸办的第三个设区市。抚州市口岸办为该市商务局下属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9名,目前工作人员已全部正式到位。主要职责有:指导和推进全市口岸(含口岸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的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组织口岸“大通关”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全市进出口货物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发展口岸中介、国际货代、船代等口岸行业协调管理;负责全市口岸文明共建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指导和推动物流园区、城市配送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 Tags:鄱阳湖,物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