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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或成物流业中流砥柱
『 新闻来源:互联网 』 『 更新时间:2012/8/15 』

        上半年,云南民营物流企业的运行并不理想。在此背景下,《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云南物流业、特别是民营物流企业具有积极的影响力。

        上半年,云南民营物流企业的运行并不理想。在此背景下,《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云南物流业、特别是民营物流企业具有积极的影响力。同时,物流界人士还提到:“民间资本以什么方式?”“如何进入物流领域?”是民营物流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

        日前,我国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打破民间投资进入物流业的政策“玻璃门”,为民营物流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目前我国现代物流需求多但成本相对高昂,物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亟待提升。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本次《实施意见》对民资进入物流领域作了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利于增加行业供应主体和营造良好市场竞争氛围,同时能够加快国营物流部门增强服务和竞争意识,长期利于物流行业发展。

引导投资第三方物流

        作为专门针对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出台的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分别从鼓励民间投资进入的领域、管理体制、市场环境和支持做大做强入手,重点对民间投资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意见。

        明确了以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为核心的投资方向,对民间资本进入并承接传统制造业和商贸业物流外包提出了要求,明确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和投资建设项目,注重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围绕民间资本最为关心的资源整合利用、资质审批和注册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具体规定,原有行业内、系统内的设施要向社会开放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整合利用。同时,强调在税收、土地、融资、车辆便利通行等关系物流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民营物流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提出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支持开展国际合作,以及发挥行业协会支持作用等三项要求,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营现代物流企业。

云南也在制定本土规范文件

        云南省物流协会会长曹荣新肯定了《实施意见》的作用。“由于资金的限制,加上整个国民经济速度放缓,上半年,云南民营物流企业的运行并不理想。”他说,从今年二季度开始,云南货物流通量逐渐在减少,因此,整个行业急需资金的介入进行资源整合。

        民营物流企业是我国物流业的主体和基础性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但民营物流企业发展普遍面临着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高端服务能力不足、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突出等问题。“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通过资本的杠杆作用,能让小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和提升。”曹荣新表示,通过政府积极引导,民营物流企业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

        此外,曹荣新还特别强调,在《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他认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就是希望借此产生民营企业发展的合力,制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目前,省物流协会也正在努力制定相关规范文件,重点就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曹荣新希望用“组合拳”的方式,打破物流产品垄断,建立更加规范、更有利于云南民企发展的措施。

资本进入方式应进一步明确

        昆明阳都物流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李先生认为,《实施意见》作为一个指引性的文件,明确了下一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的政策措施,但关键还在于落实。云南的物流企业多属于中小型物流企业,甚至小微企业。“物流产业以租地为主,固定资产极少,没有抵押和担保,很难在银行贷款,而其他获得资金的渠道成本很高。”李先生说,当前云南物流企业多以家族企业为主,大多属于自筹资金形式,因此很难做大做强。

        民间资本以什么方式,如何进入物流领域,是不少民营物流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李先生表示,民间资本的投入应该是针对物流项目的投资基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网络信息化升级、产业基金的扶持以及股权基金投入。

        民企由于缺乏资金,难以做大做强的观点得到了云南新铁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霍兰昆的支持。他说,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有强大的资金支持,但民营物流企业的现状却是,缺乏资金、设备陈旧、人工成本逐年增加,“光是人工成本就比两年前翻了一番。”因此,民企只能维系当前的企业运作,很难筹集更多的资金扩大发展。

        此外,霍兰昆认为,政策措施落实的前提是规范目前杂乱无章的物流市场。他说,现在物流市场竞争无序,依靠打“价格战”获得竞争优势。因此,只有现规范市场,才能让政策措施落实后真正产生效应,才能改善目前民营物流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着运营成本高、项目落地难、融资渠道少、道路通行不便、开设分支机构受限、税费负担较重等问题。 记者雷小叶报道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一、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

(一)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

(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

(三)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

二、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

(一)打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整合利用的管理瓶颈。鼓励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运输设施向社会开放。

(二)完善资质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三)简化注册经营手续。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物流企业,在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

三、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切实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二)加大对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三)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

(四)促进民营物流企业车辆便利通行。

四、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一)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

(二)积极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

(三)发挥行业协会在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Tags: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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