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10万元货物 物流公司起诉司机 □记者 廖自如 本报讯 海口某物流公司委托一货车司机从广州运输920件零担货物到海口,双方签订了货运合同。在运输货物过程中,货车司机丢失了承运的价值10万元货物。被物流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损失。7月7日,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诉称:2009年7月24日,原告委托被告陈某从广州运输920件零担货物到海口,并与被告约定货物途中安全由被告负责。被告到达海口后,发现丢失匹克、金利来等服装、皮鞋货物27件,共计价值10万元货物。 原告认为:被告在运输途中未尽安全管理义务,使得货物没有安全完整抵达海口。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货物款人民币10万元并支付相关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他给原告承运的货物在广州到海口的途中被盗,他当即向广东徐闻警方报了案,目前,案件还没有侦破,具体数量和价格还无法认定,请求法院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当天没有作出宣判。 Tags:物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