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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采取措施支持和促进物流业发展
『 新闻来源:物流天下 』 『 更新时间:2009/6/6 』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采取措施支持和促进物流业发展,落实物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将物流业发展选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合理确定物流业用地规模,从规划指标和计划指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确保物流业科学有序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物流项目,在建设用地预审方面,提前介入、提早服务,提高预审工作效率,为物流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同时,合理调整并逐步形成有利于物流业等服务业发展的用地结构,优先保证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的物流业用地需求。对那些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大、纳税额较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物流企业的发展用地,在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证。 

  营造物流业发展的国土资源环境。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建设工程,制定了国土资源行政服务审批事项工作规则,设定了89项办理事宜的条件、职责和工作时限。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和可查询制度,对与物流业发展相关的用地用矿、地质资料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实行“窗口办文”、“一站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完善用地审批的办理程序、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五公开”制度,为促进物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服务环境。 

Tags: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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